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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278节 (第4/7页)
长崎港。 1635年,幕府发布的锁国令中,不允许任何外国船只和人员进入日本,但长崎除外。 并且在长崎,只允许中国和荷兰两国的商船贸易。 中国可以理解,毕竟是传统宗主国(但事实上并非藩属国关系,两者关系比较复杂,确切来说,嘉靖以后,双方朝贡就已经断绝,但民间商贸反而更加繁荣。) 并且由于日本的针对性禁海政策,中国海商便可以通过“倒买倒卖”的方式,在日本和被禁止贸易的西洋诸国间赚取利润。 诸如郑芝龙等一批明末叱咤风云的海商集团中,大多都是在中日民间贸易里起家的,以至于和日本的渊源颇深。 而荷兰之所以能被网开一面,则是因为荷兰是新教国家,不信仰天主教,对于传教并不热衷,还在1637年日本西南叛乱之时,帮助幕府镇压。 为首体量最大的一艘帆船,看起来颇为崭新,事实上也的确是前年才从宁波的造船厂下水的新船。 船长吴大岭,正在和大副商量着从岛上补充多少淡水,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再从当地收购果蔬。 “红毛鬼这两年是越来越过分了!” 船长吴大岭知道,对方是在抱怨之前的事情,他们船队经过台湾落脚,结果被荷兰人强令征收了近三千两的“舶停税”,平均每艘船五百两,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们每跑一趟,大明市舶司的关税,也就才一千八百余元。 大副抱怨道 从广州往日本,或者南下南洋,其中最合适的补给点,莫过于台湾。 而此时台湾仍在荷兰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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