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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158节 (第2/7页)
过去,由于明代严苛的户籍政策,从事工商业的匠户、商户,社会地位极低,还要负担每年宫中固定的“贡调”。 是的,从法理上说,商税是归属皇室内帑(皇帝的私人财产)的,而匠户则需要每年向皇室进贡手工业品。 朱由榔废除了贡品制度,哪怕是皇家,想要吃穿,也必须花钱向民间平价购买,这极大限制了皇室敛财的能力,老百姓没有“养爹”的义务。 其次,在限制了士绅阶层进行土地投机后,却鼓励他们参与市场行为,投资商铺、厂房、海贸等等。成立行社后,原本松散的商人,可以形成一个法权主体,也就是所谓的“公司”,来进行市场行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朱由榔始终认为,要改革,首先就要从自己改起,一方面鼓励别人搞投资,让别人进步,另一方面皇室自己都还用封建地主那一套,未免太过虚伪。 除了宫殿和园林外,皇室不得占有任何生产性土地财产,不得参与土地投机,但可以进行资本投资。 朱由榔将商税从内帑重新划归国库,但却保留了百分之十,每年商税会有一成上交内帑。 这倒不是朱由榔舍不得,对于他这种地步的君主,内帑没有任何意义,他真想用钱,直接从国库拿,满朝文武拦得住吗? 哪怕对于后世君王而言,整个皇宫,撑死千把号人,能有多大开销? 除非学嘉靖那种,沉迷炼丹修仙,大兴土木,这种君王,纵容他才是民族和百姓之祸。 朱由榔留下这一笔商税,是为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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