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玄机:职场案例解码_第一篇辞职还是宁可被炒鱿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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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辞职还是宁可被炒鱿鱼 (第8/16页)

005年夏天,出了个沸沸扬扬的“李开复事件”其实这种离职和“跳槽”在白领圈子里本是一桩稀松平常的事情,但因为当事的三方:微软公司、google公司和李开复博士本人,好像都很愿意把这件事弄大,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就变得如此轰轰烈烈的。实际上,可能每个人都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像案例中的洪钧,毕竟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和一家公司有缘“白头偕老”

    ——紧箍咒系列

    如今在公司和雇员之间签署的聘用协议中,大多都会包含一条“保密协议”条款(fidentialagreement),要求雇员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都不得利用在公司获得的内部信息、资料或者其他知识做损害公司利益而为己谋利的事情,但是不少公司仍然对只有这一纸约定不甚满意,觉得它无法消除由于雇员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而对公司带来的危害。

    有关违反保密协议的官司屡见不鲜,而且原雇主大多难以取得满意的结果,因为具体举证“原雇员利用保密信息损害了公司利益”通常很困难,如何证明他“利用”了、如何证明他利用的是“保密信息”而不是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如何证明公司的确被损害了、具体又是被损害到什么程度,都是很复杂的法律cao作。而且,这种官司只是一种亡羊补牢,只是力求把损失尽量挽回一些而已,并没有避免损失的发生。

    于是,非竞争性条款(nonpetitiveagreement)就产生了,它约定雇员在由于某些原因离开公司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加入和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由于雇员因此将可能无法找到满意的工作甚至根本无法找到工作,公司要给雇员一定金额的补偿。并不是所有公司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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