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繁體版)_第九十四章:絞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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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絞刑 (第5/5页)

為人知,何況一個民婦,想來只是因緣湊巧提起。

    想到自己在偏鄉經手的案子居然傳揚到京城,府尹心下不覺稍微寬和。

    原氏,此案不同彼案。家奴殺主一案中,官府在主人陳屍當地找到夾竹桃枝,沾了飯粒菜屑,證明家奴無辜,你丈夫並無任何人事物可引證無罪。

    這案子尚有證人,只是還未找到下落,請大人寬限幾日容民婦尋人,再下判決。

    胡鬧,審案判決何等重大,豈容你說延便延?本朝律法寬嚴並濟,你不服判決,申辯以後數月可重審。

    原婉然老早由林訟師那裡習得審理程序,卻不能安心。

    大人,案子重審要等上數月,現如今牢裡疫病流行,萬一這數月間她思及後果,打個哆嗦再說不下去,抑住淚水伏倒在地,屆時證明清白有何用?

    末了府尹讓原婉然立下保狀,在約定期限內,若找不著有力人證,須以銀錢贖罪替代刑罰,因數目龐大,另需保人,田婀娜二話不說,替她擔保。

    退堂後,伍大娘匆匆離去,田婀娜朝衙門外兩個狀似普通的漢子打眼色,那兩漢子尾隨伍大娘而去。

    φ(-ω-`_)      φ(-ω-`_)      作者留言分隔線      φ(-ω-`_)      φ(-ω-`_)

    這章有點虐,但苦頭就要盡了。來得及的話,明天會有一次短更,來不及就後天

    蔓草背景架空,但還是說一聲,古代審案遇上複雜重大案子,可能過堂審查多次才判決。此外,被告若不服判決,可以申辯重審,不過未必有利。

    文中提到以銀錢贖罪,古代確有其事,但在蔓草只是移花接木用在寬限判決日期這個情節

    如果哪裡邏輯不通情節突兀,請小天使們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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