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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 (第2/6页)
。 刘方道,“我一直觉得,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他们这个证据分组都弄得挺好。” 书证,即本案相关的所有文书证据。 证人证言,与本案相关的证人所作的与本案相关的证言。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本案的被告人所作的自己和他人犯案的经过的供述。 …… 有一种层层递进的感觉,全案证据清晰明了,不至于杂乱无章。 而姜海蓝在民事案件的庭审中出示证据,单以有人被打伤的案件举例,她举证证明原告被被告打伤,原告因伤在哪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多少天,治疗花费了多少医疗费,伤后经鉴定构成多少级伤残、三期是多久…… 她在举证的时候还会一组组说明“证明目的”。 有逻辑性,有关联性,让人一听就明白她主张的赔偿金额是怎么来的。 杨坚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不若哪一次刑部或大理寺审案也采取这样的举证方式,我与诸卿家去旁听,看看是否可取?” 看别人审几十次,不如自己实际cao作一次。 刑部尚书梁昆和大理寺卿苏威对视了一眼,两人都觉得有点意思。 反正他们新朝建立,一切制度都可新定,天幕上有用的、能用的,用用又何妨? 若是不合适,便舍了不再用就是。 梁昆站了出来,向杨坚行礼,“陛下,我大理寺五日后有一个贪污案要审,不妨一试。” 杨坚挑眉,“哦?” 高颎、贺若弼、裴世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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