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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八章 暴风雨 (第3/4页)
无大碍,所以在案件定性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慕容萱这边的律师代表和法学界人士,当然是主张定性为故意杀人,京城二少那边的人,当然是主张定性为故意伤害,因为林璇儿并没有生命危险。 这就是法律的软肋和缺陷之处。一切都得以已经发生的事实为依据,这就无法根据实施犯罪者的心理动机来量刑,比如说,某个人,想去杀了另一个人,但是没有杀掉,而且这某个人又没有带明显的凶器,另一个人只是受了点轻伤,那么这样的案件,就是可大可小,定性为故意杀人也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也可以,甚至定性为打架斗殴都可以,因为双方是在争吵发展为厮打中发生伤害的,虽然这种争吵很可能是想要杀人者故意一上来制造的假象和行为。至于打架斗殴,只要不发生严重后果,一般都是按治安案件来处理的,上升不了到刑事案件的高度。 所以法律并不能解决人类社会所有的问题,倒是反过来常常被权贵们利用。列宁说过一句话:“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或许这才是真理和真谛吧。 看似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但是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 更何况是大明星林璇儿这种波及全国范围内的巨大影响的案件。 一般人根本想不到,一起蓄意制造的车祸案,现在已经成了最高层两大权力集团的殊死较量的焦点。 每个与此有关联的人,心里都是不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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