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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3/4页)
当然他们也是可以将就炉火,但烛火火光稳定度好,耗得也慢,用完捻熄,明日点燃便还可再用,且能移动到所需的位置,若欲书写记帐,当然是烛火比炉火好。”他知她是识字的,不像他,大字不识得几个,她既如此说,他也没再多间,就帮着她做了。 一开始,她没做多少,就十来根蜡烛,用的是废屋里捡来的破杯子当模子,除了羊油与蜡,她还添了些清香又便宜的药萆增加香味,待冷却之后,再帮着她把那蜡烛从杯模里弄出来。 翌日,他便在上街时拿去贩卖。 她本欲一起,但他不想她日日奔波走上大半个城,她身体仍是虚弱,每回来回街市,总要好些天才缓得过气来。 “我去就好,不过就这十来根蜡烛,你不需要大老远走上那么一趟。”绣夜没有和他争执,只在一块板子上,写了几个字,拿给他。 见他盯着那几个大字看,她才想着要开口解释,他却主动间了。 “你写了什么?” 她喉微紧,道:“蜡烛,一根一文钱,三根两文。”他点点头,没说什么,提着那装着蜡烛的包袱走了。 到了街市,他拿着那写了字的木板,四处走动。 原本,他对这生意没什么把握,他样貌凶恶,也不知如何挤出笑容,或开口招揽生意,虽然生在商家,但他爹以前是大商,不需在大街小巷上走卖,他家破人亡时,年紀尚小,实在不知该如何才能做买卖。 所以,就只能举高了板子,找了最热闹的那条街,往复来回。 起初走第一趟时,没什么人理会他,了不起就是多看他两眼。换了另一个人,大概会觉得举着一块板子很丢脸,可再丢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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