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_六百一十三章 告御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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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一十三章 告御状 (第2/4页)

时设路鼓,百姓有冤情可击鼓直诉天子。

    到了明朝时,朝廷仍设登闻鼓院,就位于长安右门之内。

    登闻鼓院里平日设有有检察御史,六科给事中,锦衣卫值守。

    若有百姓有冤,可去登闻鼓院,敲登闻鼓向天子直诉,任何官员不得阻拦。官员如果有怠慢,甚至不受理击鼓案件,朝廷可对其重罚。

    所以屈横江说去登闻鼓院,告御状,就可以将此事直诉给天子,上达天听。

    一般而言百姓不是被逼到了极处,是不会去敲登闻鼓的,但对于已是豁出去的监生们,有什么不敢干的。

    “我们再召集其他人,一并前往!”

    “好!”

    众监生当场立即写了一份诉状。

    诉状大意向天子鸣冤,将事情曲折说清楚,恳请释放卢万嘉等被囚禁在刑部的读书人,并废除朝廷在万历七年,下达的禁书院,禁讲学的令谕,允许民间可讲永嘉之学。

    有人看了这状纸心道,你们将这状纸递上去,就是将事情捅上了天啊!朝廷或许没有禁永嘉之学的意思,但经你们这么一闹,恐怕就要禁止了。

    还有几名老成持重的监生劝他们不要这么做,监生赴登闻鼓院上书,不是惊扰圣驾吗?就算有理,将来也没好果子吃。

    众人都是哈哈大笑,屈横江他们哪里管得那么多,早已是横下了一条心。

    “弃此头巾如何?”

    “宁鸣而死不默而亡!”

    “道之不申,我等求功名又有何益?”

    说完众监生们,一个个在状纸上画押。

    状纸写好后,国子监一百多名监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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