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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真没想碰瓷啊 (第2/3页)
赚三百五十万美元。 但也仅仅是三百五十万美元而已。 这笔钱放在半个月之前林灰或许会心动。 但现在么? 350万美元根本不够看。 林灰更新个拓展包分分钟四五倍的赚回来。 而且林灰就算是缺钱。 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至于要靠这种“碰瓷”的方式来换钱。 现在的互联网环境早已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至少表面上是脱离了野蛮的原始期。 要还靠“碰瓷”这种方式来谋求财富的话,是很容易遭到反噬的。 总而言之,卖域名是不可能卖的。 而且现在思考卖不卖Z.COM的问题怕是有点早。 虽然亚馬逊中國有购买Z.COM的理由。 也有拿出一千万美元的实力。 但并不能据此判断亚馬逊中國就真的能馬上收购Z.COM。 所谓的亚馬逊准备拿出一千万美元收购Z.COM这条消息传到林灰这里早就不知道是几手消息了。 林灰并不能确定这条消息的准确性。 万一这条消息根本就是捕风捉影呢? 或者说所谓的千万美元收购域名只是一个噱头呢? 那林灰现在思考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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