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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筹谋技术壁垒 (第4/4页)
CT的国家对于软件专利评判标准也不一样。 涉及到软件的问题在PCT只能申请软件著作权。 却不能申请对应的软件专利。 然而申请软件著作权着实没啥卵用。 这玩意只保护软件的形式而不保护软件的内在。 (ps:……计算机软件专利是以技术方案的形式申请的,授权后,保护的是软件的构思,他人采用该构思就构成侵权 ……软件专利的保护力度比软件著作权要大的多,能保护软件最核心的东西) 也就是说林灰如果要申请软件的话并没有什么超国家机构能够为其提供什么便利。 林灰要申请的话,只能按照传统的路子来,逐个国家进行申请。 有一个国家没申请成功,很可能心血就会白费。 有的时候为了躲开专利的制约一些资本巨头甚至会选择一些几乎你这辈子都没听过的国家从事侵权商业活动。 林灰可丝毫不敢低估了资本的逐利心。 一个个国家进行申请的话虽然麻烦,但还是有必要的。 真的能够成功搞定专利的话,林灰在技术上就占据了法理的制高点。 虽然还没有完全立于不败之地。 但也能占据很大的优势。 然鹅一个个国家申请着实有些麻烦。 不是麻烦,是非常非常的麻烦。 想想联合国承认的国家就将近两百个。 申请两百遍? 光点两百次鼠标林灰就觉得很费力。 林灰理解前世为啥那么多专利代申请公司了。 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事。 林灰想,或许他也该找些专利代/申请公司来负责这事了。猪熊的穿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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