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 当诸朝开始围观我的语文课_第233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33章 (第1/3页)

    【李清照的举报起了作用,张汝舟罪状属实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她也得以顺利离婚。但是根据宋朝法律,妻告夫,即使情况属实,告状者也要坐两年牢。照姐这是宁愿坐牢都要和张汝舟离婚啊!】

    “你……唉!”

    李格非叹了口气,又是心疼又是无言,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李清照自幼便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子,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他一点都不奇怪,他只是疼惜女儿罢了。

    其他人也是个个叹息,有为李清照不值的,也有为她折服的。

    然而,秦朝。

    不少人却是一齐皱了眉:“妻告夫怎么还要连坐,后世人都活回去了???”

    【这个律令我查了下,除了宋朝,唐律好像也有类似说法?汉朝是规定亲亲相匿,后面明朝更狠,妻告夫,打一百大板再加三年劳改。唉,什么叫封建糟粕啊!

    这方面倒是政哥比较超前,“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子不必被连坐。各项法律的制定当然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它们的局限性。从这一条看来看,秦律确实比较人性化。】

    楚棠搁这儿一顿夸,嬴政本人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底下的臣子却都个个挺直了腰杆,嘴角上扬。谁不喜欢听好话呢?作为先行的王朝,他们在这一条上可是比后面的朝代都先进!

    残余的六朝贵族心中一阵不忿,这水镜怎么就这样偏向嬴政?!

    刘彻等人听着同样有些不是滋味,说好的暴君呢,这都第几次夸秦始皇了?虽然对秦始皇“暴君”这个称号的小九九心知肚明,刘彻还是狠狠地酸了。

    “哼!秦法明明严苛之处甚多,怎么就偏挑这一条?”

    唐朝。

    李世民好一会儿才回过味来,疑惑道:“唐律什么时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