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7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75节 (第5/10页)

告诉他,但是不知道孙主任是怎么回事,这几天总是神神秘秘的,有时一天都不在所里。

    见不到人,方轶只能给他发微信,告知次日去市里的事,孙主任回复知道了,注意安全。

    次日上午十点半,方轶和袁长征一脸喜色的走出中院的大门,袁长征握着方轶的手表示感谢,他儿子袁伟的案子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伟与被害人之间达成退赔协议,但并未即时履行,因此不符合“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一审判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属法律适用错误。

    但是二审法院部分采纳了方轶的辩护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从有利于被告人出发,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诈骗数额宜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判决内容袁长征看到了,此时他心里一直在后怕,如果按照之前那位赵律师的思路,以双方签订退赔协议为主要理由,现在恐怕二审法院要改判袁伟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多亏了赵律师被抓,才让他有机会聘请方律师为袁伟提供辩护。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啊!

    袁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