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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4页)
用力一捏,“啪”一声枪响,子弹从小弟裤腿上擦出一道血沟,又深深射进了对面的墙壁里。 这颗子弹是一定要打出去的,除了要把戏份做到足之外,如果鸵鸟安装的子弹上面没有鸵鸟的指纹,是不符合逻辑的。这也是蒋亦杰仅仅只要一颗子弹的原因。 - 枪声惊动了店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有人报警,附近执勤的警员火速赶到现场。 腿部受伤的小弟被随后赶来的救护人员送去了医院,蒋亦杰,鸵鸟,以及两名战战兢兢的目击者被一同带去警局问话。 手枪作为最直接的证物,很快交由鉴证人员进行检验。一小时之后得出结果,枪上虽然同时留有鸵鸟与蒋亦杰两人的指纹,但是蒋亦杰的指纹是叠加在鸵鸟之上的,也就是说,第一个接触手枪的人,是鸵鸟。而蒋亦杰是在之后争夺过程中,才留下指纹的。 两位当事人虽然各执一词,但一个是犯案累累并长期从事毒品买卖活动的黑社会成员,一个是刚刚中学毕业身家清白的学生仔,是人都会偏向于相信后者。负责做笔录的女警更是被蒋亦杰的外表所迷惑,真把他当成了为寻找朋友行踪奔波的老实孩子,又是安慰,又是鼓励,还亲手冲了咖啡给他提神。 更重要的是,近年来鸵鸟日渐嚣张,警方盯了他好久,一直想要把他抓起来,只是苦于没有足够的罪证。如今有了个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怎能白白放过? 两名人证,有效的物证,鸵鸟这非法持有枪械及蓄意伤人的罪名,几乎坐实了。一旦宣判,等待他的将是三年以上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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