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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第1/5页)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我叫温灼华,“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温灼华,你也可以叫我‘夭夭’。 喜欢你的人实在太多了,我知道你不会看情书的,所以我甚至不确定能不能送出去。 喜欢你的这两年都很开心,我从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看见你的时候就忍不住想,我活着终究是有意义的。 祝你永远是闪耀的路京棠,祝你的未来盛大而欢喜,祝你也会有喜欢的相爱的人,祝…… 祝我,终有一朝,再看见你。 ——奔向你。” 第69章 初恋循环 明知道这个时间点, 就算赶回南川,温灼华也肯定已经在宿舍睡着了的。 路京棠向来是个万分理智的人,他总是被称赞懂得取舍, 尽管他时常不需要取舍。 可他确实一贯都很清楚时势, 懂得在最合适的时间做最合适的事情, 在几乎每一个涉及选择的时刻、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没有人怀疑过他的理智,他自己更是万分清楚。 ……明天再回去也是一样的。 温灼华也不知道他今晚看到了那封信和那些转账留言。 他再怎么赶回去,今天也见不到温灼华。 …… 按原计划明晚再回南川的理由有无数个, 可等到路京棠坐在飞机上的时候,才有些无奈地自嘲轻笑一声。 是啊, 明晚再回南川的理由再多, 加在一起,好像也比不过一个“想见她”。 想见她。 想现在就看见温灼华, 想抱一抱她, 想问她过去那些年过得怎么样, 想告诉她,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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