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6节 (第11/12页)
有一天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可不知不觉四年过去,两个身份地位悬殊的人,还是处成了难得的好友。 就算是友谊,门不当户不对,也很容易出问题。 就像是现在,当地位高的一方突然起了疑心,低的一方就变得百口莫辩。 孙钟语塞了几回,到最后,只问出一句话:“他说有我作证,具体说了什么?” 刘贺给他抛去一卷展开的竹简。 孙钟捡起来看,那是一份政府公文,将事件前后相关的案牍串联到一起,能清晰看见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首先是由地方上呈中央的奏书,由扬州刺史石柯署名,引用孙万世揭发话语,声称海昏侯有大逆不道的言论。言论是说,在当初被废之时,本来有机会留住印玺、拿下霍光;还说自己有机会升任海昏王。 然后是皇帝收到奏书后,下令公卿廷议,廷议形成结论:证据属实,请缉拿海昏侯入狱待罪。 最后则是皇帝批复:奏不可。引用了一番家族和睦、兄友弟恭的论述,并给出诏令:削邑户三千。 刘贺知道他看得一知半解,缓缓解释道:“皇上真是演了好大的一出戏……召集百官,你来我往,连篇累牍,最后不仅保留了仁德名声,还成功把侯国削掉四分之三。也难怪刺史这么卖力,他既顿时多出三千户民,还给皇上分忧。你那位堂兄立此大功,想必也能拿到不少好处。” 孙钟听得汗流浃背,但继续在看,因为他发现公文末端还有怪异之处。 大汉朝廷诏书下发地方,每级官府都要留下行移公文,便于追踪,这些公文也会缀连在简牍尾部。它们用的牍片比正文要短,不留天头,以示区别。豫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