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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二章 感到不适! (第3/4页)
而某些名媛,也是向他流露出了爱慕之情。眼中冒着小星星。 叶知秋的身上,的确有着公子哥的倜傥与潇洒。这一点,是梁吉成这些首都公子哥不可比拟的。 四九城这边的公子哥,因为环境家教使然。他们一个比一个沉稳,一个比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 反观叶知秋,身上却多了些更吸引女性的浪子气质。 在唐欢望向叶知秋的同时。 他也用余光瞧见了唐欢。 但他并没有中途离席,而是继续与身边这些将来或许就有利用价值的公子哥名门千金交谈。 唐欢? 唐家后人? 是。 唐欢的确是个极特殊的存在。其本身的手段和能力,也绝对不容小觑。 可这一切,都仅仅只是他的潜力而已。 华夏每年有多少天纵奇才横空出世?可最终能爬上来的,又有几个? 大多都石沉大海了。少数几个能小有作为的,也都磨平了棱角。变得世故,变得毫无特色。 叶公提醒过他。 唐欢成为敌人的可能性,远大于朋友。 叶知秋也不是真的如他表现的那么仗义。 他有野心,也有抱负。 也许唐欢的确是个很值得深交的朋友。 可就像上次明珠最后那顿宵夜,叶知秋的最终总结。 我很乐意跟你做朋友。但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 那番话,彻底隔断了他们之前的所有交情。 或许,比起当陌生人,更让人难堪。 唐欢犹记得叶知秋当初的表态。 所以只是在他的身上一扫而过。然后随意地端了一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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