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色_第六百四十六章 逻辑炸弹事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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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四十六章 逻辑炸弹事件 (第4/5页)

方面小偷罪不当死,另一方面“安装者”自己无权代替执法机关执法。第四,退一步说,即使被电冲击致死者依法确实“罪该万死”,安装者也无权私刑将他处死,这是法制社会的起码要求。

    因此,作为逻辑炸弹的安装者,江民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明显的。

    国内有关各界在认识江民公司逻辑炸弹案中存在争议和分歧原因在于,如何认识社会公共秩序与著作权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在这两者冲突时如何处理。

    通常说,著作权法的基本作用是保持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

    一个社会应当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这是公众利益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健康发展、人民众安居乐业的起码条件。社会公共秩序相对于某个人或某个单位的著作权权益来说,前者是公利益,后者是私利益。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维护私利益,而在于维护私利益的效果不应当也不允许损害公共利益。

    假设软件著作权人学习江民公司的做法,为了维护自己的著作权,都在自己的软件中设置逻辑炸弹,那么,计算机信息系统还有什么起码的安全可言?社会还有什么正常的公共秩序可言?国家还有什么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可言?

    这一次fn俱乐部的程序员,因为在测试版中添加了逻辑炸弹而被几家反病毒软件公司发现之后,顿时就弄得社会议论纷纷,几家公司提起诉讼,表示fn俱乐部在测试版软件当中安装了逻辑炸弹,对公众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范婷最近被此事给弄得非常困扰,因此就问范无病此事应该如何化解?

    范无病听了之后也大为挠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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