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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1 (第3/4页)
这首是纯正的西洋R&B曲风的歌曲,旋律异常的动听抓耳,对唱功的要求相当苛刻,但这正是程晓羽所擅长的,每一个转音都清澈通透,每一个尾音都恰到好处,每一个颤音都是细微的抖动,像拿着棉签在人的耳朵里挠痒一样,让人恨不得跟着一起唱才痛快。 程晓羽因为先天条件的原因,音域不够宽,所以刻意加强了真假音和混音的练习,他现在唱功的可怕之处就在于真假音的转换,简直毫无瑕疵可言,自然随意,已经做到了无缝连接,让台下懂音乐的人都大感震惊,这样技术复杂的唱功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简直就是奇迹般的事情,更何况整个演唱的混声出神入化,细节无可挑剔。点评一个唱功比自己都好的多的人?这让台下的评委都开始有点尴尬起来。 而在小剧场的听众们都被这首歌点燃起来,虽然都知道长成这样的一定是实力派,但这实力却强悍的已经超过想象了。而且大部分听众都是第一次听这个世界根本还没怎么出现的R&B,那种奇妙的感觉真是难以言语。基本所有听众平时接触的都是重油重辣,爱得死去活来的华夏情歌,这种带着淡淡的清新又有点忧郁的歌曲,简直就是解腻良品,像酷暑喝着冰镇的啤酒,虽然有点苦涩,但让所有人从头爽到尾,想大醉一场才能够满足。 马国力脸上则一阵红一阵白,想起自己写的,相比之下简直是不堪入耳。同样是描写青春的歌曲,别人有动听的旋律,有思想的深度,而且唱歌还厉害的这么可怕。这让马国力开始怀疑当年选择中音是不是错误的,他并不知道程晓羽现在连上戏的录取通知书都还没有收到,如果知道了估计会直接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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