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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第1/3页)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 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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