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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8 (第4/4页)
己的弟弟的眼光的,能在十岁左右时,就把整个大院里比他大十岁,小十岁的孩子们,称他为老大,那可不只是一点点的小聪明和小武力就能达成的。 相信归相信,还是想亲眼见一见。 听一听。 “你说的都是真的?” 李青松被秦昱俊给质疑,立即就不干了,激动得站起身来,冲着一直安安静静吃牛排的李唐诗软声道:“小嫂子,刚才我和俊哥打赌,我说做的炒肝超级好吃,他不信,跟我赌。 少了,他就送我一辆摩托车。 所以,小嫂子,你要不要现在借着老三的厨房,做份炒肝? 摩托车我也不要,我赢了,就把摩托车送给超超弟弟如何?” 炒肝,身为老京城人,那都是知道的。 更何况秦昱俊和秦昱杰的口味很相似,秦昱杰喜欢的,秦昱俊也会喜欢。 而且炒肝实属京城绝对的名菜,也正是因为名菜,能做出正宗的人并不多,就那么三四个,而且三四个都是老师傅,老厨师,想吃这道名菜,有钱有势都不一定能请得老师傅出山动手。 刚才与李青松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吃食上,秦昱俊问李青松有没有哪里不方便之类的,尤其是吃的这方面。 自家弟弟看着人很好,脾气很好,很好相处的样子(大雾,俊哥你对自己家弟弟是不是有什么误解?鬼来的好脾气?) 实际挑食的狠。 湘南省任何一个市一个县一个小村,都是以辣椒下饭的。 秦昱俊可是知道,自己家的弟弟是能吃点辣,但并不是特别能吃辣。 秦昱俊一提出问题,李青松就巴拉巴拉说个不停,脸上还带一丝幸福与炫耀,然后就是各种实话实说的夸,说李唐诗能做很多地方的特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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