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46章 (第3/3页)
案组存在了。 说回谭晓光所提案件。这是起一死一失踪的案件, 死者为保姆,失踪者为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事发地在一处乡间别墅, 那个时候的别墅大多是村里的有钱人自建的,而非地产商的杰作, 一开始家属以为匪徒绑架孩子是为了索要赎金,连警都没敢报, 结果等了三天还没动静,村长怕孩子出事才报的警。警方到场调查时,保姆的尸体还冻在冰柜里。痕检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非家庭成员以外的足迹和指纹,并且以当时的技术手段,微量dna提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以至于该案一直没有锁定目标嫌疑人。 有意思的是,警方没在家中找到嫌疑人遗留的痕迹,但搜到了藏于车库里的可/卡/因和上百万现金。原来这家人的财富皆为男主人贩毒所得,而当时男主人不在家,后面警方追到深圳才将其抓捕归案。被抓时男主人正在和境外来的毒贩子做交易,现场了缴获数公斤毒品,据说此人最终被判了死刑。 失踪的是男主人的外孙,他女儿貌似智商有点问题,答非所问,从出事到配合警方调查,都是女主人一己面对。把保姆尸体冻起来也是她的主意,现场几乎被破坏殆尽,这也是痕检提取不到有效证据的主要原因。 家里还有个上门女婿,事发时正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直到警察找上他才知道孩子丢了。当时最先被列为嫌疑人的就是这个上门女婿,他花销无度,还赌,在外面欠了一屁股两肋的烂账,有伙同他人绑架自己亲生儿子索要赎金的动机。另外痕检在现场没有发现门窗被破坏过的痕迹,考虑绑匪是用钥匙进门的,或者在别墅里有内应。然而调查来调查去,这上门女婿没作案时间从孩子失踪前二十四小时到警察找到他,他就没离开过那家夜/总/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