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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第2/4页)
几乎贯穿我整个职业生涯。 秦骁是真喜欢听新徒弟说话,句句都能说到心坎上。以他所见, 绝大部分人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交谈时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并说出对方的心声, 说明这孩子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料。有这本事傍身, 将来审人的时候绝对一审一个准。就像贾迎春,虽然现在叽叽歪歪婆婆mama,甚至大多数时候不近人情,但大家似乎都忘记了, 人家最早是干预审的, 凭着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过人本事,从县公安局一路高歌猛进到省厅刑侦总队。 那个劳动最光荣的大茶缸子是贾迎春第一次受到嘉奖时的奖品,宝贝得如同自己的命根子, 这么多年了,还一直端在手中。秦骁犹记当年自己刚进部门时, 被邦臣他们几个师兄指使恶作剧,用油性笔在师父的大茶缸子上画小人, 后东窗事发,贾迎春罚他们扛了整整一周全办公楼的桶装水。只可惜时移世易, 往日的荣光业已消逝,大概鲜少有人还记得当年那个身高不足一米七,却能站在领奖台上傲视众人的一等功臣。曾经他以自己能跟随这样的人而感到骄傲,以为师父无所不能,可现实却将滤镜击得粉碎。他确实恨过贾迎春,恨对方只顾明哲保身,恨对方的薄情寡义。可刚看贾迎春路过悬案组办公室时那微弓的身影,忽然又有些感慨老了,真的老了,风采不复当年,肩头已无力担起千钧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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