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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第3/3页)
灭迹的案子,几乎都会剩下个接近完整的颅骨,可这起案子中刘卫明连脑袋都被咬碎了,若非猪太饿,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进猪圈之前脑袋已经破了,再被猪一咬,碎得七零八落。而颅脑损伤所导致的昏迷,因呼吸心跳减弱则可能被误认为人已经死了,进而使得嫌疑人为逃避追责而选择毁尸灭迹。 类似的情况有过先例樊丽那案子。她被凶手扔进了正在建设中的水泥看台,随后被数吨重的水泥活埋至窒息死亡。 当听到林冬提及刘卫明是因为被误认为死亡才扔进猪圈里时,唐喆学立刻联想到了这位曾倾心于自己却陨落在花季的女同学。刻骨之殇,此生无法释怀的遗憾。尽管主犯徐广旭被判死缓、下半辈子只能烂在监狱里,另外两名从犯徐栩和杨越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却依然难消他心头之恨。 所以死刑的存在是必要的,杀人偿命,古往今来即是如此,不单单是为了惩罚凶手,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抚慰生者。 二吉,二吉?林冬看他眼神空洞,半强迫性地要求道:说说你的看法。 不能任由唐喆学陷入回忆,心会被悲伤和愤怒挖空的,他深有体会。 唐喆学回神反应了一会,强打起精神:我的看法是,刘卫明出狱后,用自己掌握的秘密要挟了陈嘉胜和陈芳华,随后高伟出面跟他谈判,虽然签下一纸合约,但刘卫明并未遵守合约上的约定,还继续问陈芳华要钱,并因此起了争执,由于他当时是醉酒状态,可能在争执中脑部受伤,随后被误以为死亡,抛尸猪圈。 林冬点点头,将视线转向办公室的角落:秧子? 陈嘉胜和陈芳华有亲属关系,陈嘉胜的爷爷是陈芳华的堂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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