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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4/4页)
口喜欢听戏,才挪用了三爷的东西。 傅侗文不大在意:“久不用也会坏,我走了,你们再搬下去。” 人家走了,他摆弄着。 大张旗鼓弄个留声机,这是要守一夜的做派? 她轻拽他的衬衫袖子:“还是我守着吧。”他熬下去不是个法子。 傅侗文没回头:“再等等。” 他将唱片摆妥当,身子倚靠过来,胳膊搭到她肩后头:“小子云的。” 胡琴声骤起。那里头的人行腔曲折,一句句顿挫入耳。 他的两指轻刮在她的肩上,来来去去,穿着拖鞋的脚在打着点,眼望着唱片机。从她这里瞧,他眼里有浮光。 “你在北京也是这样的吗?” 他被她的声引过来:“怎样?” “这样。”她指唱片机。她认识的傅侗文是在海上的,新式的,留洋的新派男人。那深宅大院里的他,影影绰绰,早没了具体的轮廓,只记得咳嗽,雨,雕花灯笼。 他笑:“我听戏是去百顺胡同,自己听会显落寞,家人也会认为我病了。” 浸于声色犬马,傅老三是这样的。 昏黄的灯光下,他端详她的脸,低声说:“回去后,你会不喜欢三哥。” “不会的。”她下意识反驳,回的太快,凸显出心急来。 傅侗文的脸已经过来,想要吻,又迟迟不动。 柜子上,景泰蓝镶的玻璃罩子里有个时钟,正指到三点。叮叮当当敲了三声。 这样巧,逗得他笑了,这回换了口气,轻松不少:“被女朋友不喜欢也是很惨,你要是想分手了,不要说出来。留个念想,让我以为你会回来。” 唱片里正是那句——“我好比哀哀长空雁,我好比龙游在浅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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