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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1/3页)
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了,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完全想不出哪一种可能性。 胃内容物还有剩的,你们是取回去,还是放这里保存?汀棠市公安局的毒化科周科长从实验室门口伸出头来,问我们。 肯定是放你这里保存啊。大宝说,我取回去做什么用? 一席话,似乎给了我巨大的提示,我立即拿出手机,拨通了林涛的电话,说:林涛,你昨天看厨房的时候,有没有碗碟少了的痕迹? 林涛沉默了半晌,说:这个,我还真是没注意。不过,冰箱里有成包的生菜叶、火腿肠和吐司,都开封了。哦,还有西红柿。 尸体胃内容物里的残渣模样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我说:死者是自己制作三明治吃的!那既然去泡澡,不可能把食品拿在手上吃,肯定是需要用容器装的呀! 嗯。林涛说,不过我确定,现场没有酒瓶、酒杯,也没用使用完毕未清洗的碗碟。 挂了电话,我又陷入了沉思。 大宝则在一旁不解地问道:你打了鸡血一样,这是发现了啥? 你想想看啊。我对大宝说,假如,我们假如有那么一个杀人的凶手。他在杀完人以后,把手机扔进了池子里,却把餐具都给带走了,这是什么行为? 呃,对啊,餐具又不值钱,手机倒是值几个钱。大宝一脸茫然。 既然林涛认定是侵财,凶手不拿走手机的行为可以解释,因为他没有销赃渠道,或者知道手机销赃存在危险。我说,但是依旧不能理解拿走餐具的行为。唯一的一种解释,就是死者的死,是和餐具有关的。凶手的行为,是在隐匿自己的杀人手段。 有关又能怎样?大宝还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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