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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零:当年代文糙汉男配在我家 第112节 (第5/5页)

晨这个未来首富的大腿,和他一起考出去。

    以后,她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成为让人艳羡的富太太,老知青聚会时,她就是耀眼的存在。

    而不是被人鄙视,连邀请她参加的一句话都没有。

    她宋晚秋差哪儿了?

    想到这,宋晚秋握拳,看林畅畅的眼神,那叫一个复杂中透着幸灾乐祸的意思。

    林畅畅啥都没说,以后谁过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反正沈柏良是不会过得太差。

    其他东西沈柏良带回去,几个小家伙也来搬东西,沈柏良见林畅畅没跟上,朝她伸出手:“畅畅,走了,回家去。”

    “噢~”林畅畅点头,小跑跟上去,两人旁若无人的牵手几秒,看见有人走来,这才松开手。

    这一幕恰好落在宋晚秋眼中,她觉得刺眼极了。

    上辈子,沈柏良可没这么对待自己,别说是拉手,两人靠近一点说话,都怕被人笑话,看着不像夫妻。

    而现在,他和林畅畅,像后来说的热恋期。

    这个林畅畅怕是恋爱脑,看人家沈柏良,稍微花一点,人家就屁颠屁颠的,又是花钱买鸡鸭,还买水果,糖,饼干。

    瞧着还有几块布,这是给沈mama他们做衣服呢!

    这个林畅畅可真是大冤种,她是来救济沈柏良一家了吗?

    等着瞧吧,除了这一家,沈家的两个jiejiemeimei也不是省油的灯,非得把她坑死。

    自找的,好好的城里人不找,找个沈柏良这种愚孝又没本事的男人,就他一出门半个月二十天,考试别考个零蛋。

    还想考大学。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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