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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3/4页)
动结束后,护送沈蔓语一起回学校或者带着她一起回他们租的小家。 分手后就更是没有积极参与了,经常是吃了饭就走了,没参与后续活动。 这次算是他活跃度最高的一次了。 “对哦,我好像也没有听傅斯南唱过歌。” “那就情歌对唱了。” “我算是发现了,我们吃一晚上狗粮了,完全是我们自找的。我同意这个提议!” “老傅你不会是五音不全吧?那我就更想听一听了,头一次可以见识到老傅还有不擅长的事情。” “没事,蔓语会给他找补回来的。” 沈蔓语是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唱过歌的,嗓音特别又好听。 “对呀,而且情歌对唱重点不在于好不好听,在于情歌对唱这件事本身!情意浓就好了!” “唱一个唱一个!” 见大家都赞成这个大冒险内容,傅斯南偏头,看向沈蔓语,低声问道,“那我去选歌了?” 等她点了点头,他笑了笑,才去点歌台点歌,将歌曲置顶,又拿起沙发上的两个话筒,递了一个给她。 前奏一出,是沈蔓语高中时第一次在班上表演的曲目——。 当时沈蔓语唱那首歌时,人站在讲台上,眼神就时不时地扫向傅斯南。 班上同学没少起哄,台上老师一脸懵逼,没理解为什么这首歌的反响这么大。 现在这首歌名在大屏幕上一显示出来,大家起哄的力度比之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了现场氛围到这个程度了了以外,大家还总有种“我当年就嗑到真的了”的兴奋感。 傅斯南拿起话筒,富有磁性的嗓音从音箱里传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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