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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相聚酒中仙 (第5/10页)
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在王安石变法的时代,可以说苏辙因为强力反对变法,特别是青苗法,而遭到贬黜,这也是因为他直言不讳的性格造成的。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八月,因旧党当政,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太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为相,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及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大臣吕惠卿以攀附王安石而受重用,后又竭力排挤、陷害王安石,受世人憎恨。到新党被清算时,他自知难逃责罚,请求外授宫观官以逃避贬官流放之罪。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jianian恶加以揭露,最终使吕惠卿以散官安置建州。司马光因王安石免役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却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役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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