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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3/4页)
晨胳膊上全咬的蚊子包,快十二点,连个人影也没有。 宋扬怕裴煜的手出事,叫司机把车开过来,拉着裴煜上车:“别等了,都这个点了,温南书不会来了。” 裴煜心里越来越凉,那股凉是真的冰涔涔渗进心里的,让他都不觉得手在痛了。 他想起来很久以前,上学的时候,那时候温南书还只是个受裴氏基金资助、勤工俭学的穷学生。他偶尔周末会来家里给爷爷读读报纸,后来爷爷觉得他的成绩在县里的破学校读书浪费,就转去跟他一所学校。 他那天为了给孙时晨报仇,拎着一根钢管把六七个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打的全进了医院,他也挂了彩,但不知道那群学生怎么传的,说他叫混混砍掉了手指头进了医院。 晚自习温南书那个三好学生知道了,大晚上逃了自习课从学校跑去医院。 当时他正在急诊室里挨裴琢的骂,浑身上下就手背上擦伤了点,抬头,就看见穿着一身蓝色校服的温南书扶着门边气喘吁吁。 他出不起打车的钱,就从学校一路跑到医院,裴煜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么远的路他一个人是怎么跑来的。 温南书看见他好端端的坐着,裴煜仿佛能在那个单薄的身体里直接望见一颗心因他而落了地。 后来裴煜才知道,那天晚上温南书来的急,饭卡搁在桌上忘记收,不知被班上哪些个瞧不起他的学生拿去刷的一分不剩。对那些家境优渥的学生来说就是个恶作剧,那点钱还不够买他们脚上的一只鞋,可温南书在教室吃了一个月的馒头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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