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两百八十九节 毛诗南来 (第7/8页)
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答曰:“王何必言利,有仁义可也!” 这算是儒生们第一次在义利观上引入仁义价值为准绳。 但真正让儒生们觉醒的,还是二十余年前,董仲舒提出来的一个理论。 当时,董仲舒明确提出了‘已受大,不取小’的思想,由是发明了一个词语‘与民争利’。 这个词一发明,立刻风靡天下,为儒家各派广泛接受引用。 然后,再悄悄的掺进自家私货,就变成自家的理论了。 纵然是董仲舒,对这样的行为,也是徒之奈何。 诸子百家一大抄,真要较真,他董仲舒的论著里,也抄了许多人的东西。 不止是儒家的,他还抄了法家、阴阳家、纵横家和黄老学派的东西。 这自古以来,文人引用他人的理论和话,再加点东西,变成自己的可谓是传统了。 等董仲舒一死,这‘与民争利’理论就失去了解释人,于是天下学派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往这个结论里塞东西。 完全就将董仲舒的立论精神丢到一边,无视董仲舒强调的是‘食禄之家’不要与民争利。 不要去经营私营产业,专业为国为民,当好人民公仆。 以至于在现在,很多南方的儒生,干脆就将‘与民争利’理论和国家朝廷挂钩起来。 认为朝廷收商税,就是与民争利! 楼船收鱼盐税更是与民争利。 至于盐铁衙门,简直就是倾南山之竹,倒东海之水也难以书尽洗清的邪恶存在! 在北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