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门阀_第一百九十三章 乡社互助自治制度(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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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三章 乡社互助自治制度(2) (第3/7页)

社(乡社)组织的一个传统。

    诗云:朋酒斯飨,曰杀羔羊,挤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形容的就是宗周时期鼎盛时代,国人的官社组织在庆祝一岁丰收之际的和谐情况。

    到了秦代,这个制度在商君之手,渐渐演化为了其耕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越在石渠阁和兰台,就阅读了无数相关文牍和简牍,甚至还阅读过汉室历代天子对于乡社组织的一些指示和诏命,并知道了很多迄今依然有效的汉律相关条文。

    所以,他自是有备而来。

    他对刘进详细的介绍起自己的计划。

    “臣打算暂时在枌榆社或者新丰乡进行相关尝试……”

    “首先,是建立乡社组织的骨架……”

    “以亭里为单位,命各亭推举一到六人不等的五十五岁以上长者,为乡正弹……”

    “正弹人选,除有年龄限制外,还有责任限制……”

    “既独为汉军仕伍,非为责庸者,方有资格为之,或为汉官吏,百石以上致仕者……”

    这个限制,既是为了讨好和拉拢地主豪强士大夫阶级,更是一个乡社组织能够长远存在的基础。

    事实上,张越很清楚,哪怕是在后世的西方,所谓的民猪制度,也经历过有限限制投票人的时代。

    说起来,古典中国,确是一个神奇的时代。

    尤其是秦汉两代,不仅仅有着村民有限自治互助的乡社,还有着商贾民猪自治制度——平贾。

    百姓,也基本都有着组织和靠山。

    特别是在边塞一带,张越从阅读的简牍之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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