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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第3/4页)
多余。 “大家做题的时候都很流畅啊,”他在心中暗道,“看来他们的确掌握好了相关的知识。” 只是等到改卷的时候,陆仁嘉才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看看这道题—— 小红有一辆车,她在知道小强不会开车的情况下,还是把车借给了他。明明不会开车还要开,路上出了车祸,有责任的人是______。 这道题看起来并不难,题干强调了小红知道小强并不会开车,所以她也是责任人。然而出来的答案真的人陆仁嘉吃惊。 看看叶良辰写的是什么:【明明】。 类似于他这样理解错题干的还有高锋。 他做错的是这一道题:小明去买包,小红和他在口头上商定(有录音证据),让小明帮他买两个大包;如果有小包的话,就买三个。小明回来把五个包都交给小红,但小红不愿意给钱,也不愿意归还那些包,小明一气之下,进入小红房间把这些包抢了回来。小红把小明告上法庭,如果你是法官的话,你会判谁做错了什么? 高锋的答案简洁明了:判小明做错了,因为他应该买三个大包,而不是五个。 从程序语言来吧“如果有小包”看做触发条件的话倒也不能算错,但问题是现在考的是法律啊! 这些都只是理解性的问题,最神奇的是,在一些简答题里,作为“法官”的小朋友们要给案例里的人定罪,陆仁嘉发现里面的人违反了各种各样的罪。 什么“胡说八道罪(实际上是诽谤和造谣)”、“捣乱罪(扰乱社会安定)”暂且不说,他甚至还看到一个人因为盗窃,而被某个小朋友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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