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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停战要求 (第4/6页)
凯湖附近,约四十三万平方公里国土为俄帝侵占,事后逼清廷订北京条约加以承认。 8.一八六五年(同治三年)后,自沙渍达巴哈起,至葱岭止约四十三万平方公里国土,俄帝逼清廷订立塔城界约等多次界约,加以承认。 9.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约百万平方公里面积之我属邦布哈尔汗国,被俄帝侵并。 10.一八七六年(光绪二年),原为我属邦浩罕国,约三十五万平方公里面积土地,被俄帝吞并。 11.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自伊犁西南天山之阴,那抹哈勒克山口起至伊犁西北喀尔达止,约二万平方公里国土,俄帝逼清廷订立伊犁条约而丧失。 12.一八八三年(光绪九年),额尔齐思河及斋桑泊附近,约二万平方公里土地,于俄帝逼订科布多塔尔巴哈台界约而丧失。 13.一八九五年(光绪二十一年),新疆省极西地区帕米尔地方,约一万余平方公里土地,被俄帝与英国瓜分。 14.一八九八年(光绪二十四年),俄帝强租旅顺大连,该两港口面积约三千八百平方公里。 五,俄国承认中国对蒙古的主权,承认中国对唐努乌梁海的主权。 六,开放伊尔库兹克为商埠。 七,片面最惠国待遇。 八,凡上述俄国侵占我国领土尽快予以交还,其中民众,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中国人民。 九,开放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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