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_第 206 章 法之疏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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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06 章 法之疏漏 (第2/9页)

们抓到了,只要预先将钱给了别,屋内没有钱——那能说什么?”

    这是确然的道理,孙初阳沉『吟』许久,也赞成道,“若要禁绝此事,便只能宣布婚外的亲密关系,均为违法。过……”

    按道理说,敏朝律令中,非婚的身体关系本就是伤风败俗的事情,但民间又何曾有什么用?敏朝的律法本就和实际关系太大,徐子先摇头道,“制定这的办法,便等于是没有制定,说别的,买活军这里只许一夫一妻,那么便有许多妾侍,名义上未婚,却依旧和原本的夫主居住在一起,若颁发如此条令,双方必然违法,而数之多,便连买活军的吏目也将难以处置。如此将百姓置于普遍违法的状态,只会降低法规本身的威信。”

    除此之外,偷情也罢,典妻、共妻也罢,在民间实在屡见鲜,孙初阳也觉得,针对床笫之私的管理,往往是官府最为薄弱的一环,因为压根就管了,按敏朝法规,男子十无子方可纳一妾,这法规几乎从制定开始便形同虚设,有大把办法绕过,这就可见一斑了。

    “既然此法行,那便只能是离间买卖双方的关系。尤其是要降低买方的购买意愿,那自然是要去提高他的风险,”徐子先笑道,“又要去煽动卖方的贪欲——须知道,现在是没有勾栏了,我们这里也允许活死之间互相买卖,又有大把的岗位,分男女,只要肯花力气,至少都有一口饭吃。如此还要来做这一行的,自然是吃懒做、贪得无厌之辈,想,他们若是做买卖,被举报了抓走,反而也要跟着去做苦役,对这等吃懒做的,几乎便是要去了半条命!”

    “反而是傍打手‘扎火囤’,能得的利又多,便是对方嚷到官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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