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_第 380 章 下南洋的理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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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80 章 下南洋的理由 (第4/7页)

养老,而是一个个分家出去,分出去时,只是贴补些买房或者租房的钱,大头财产不分,到最后幼子也分出去之后,再在孩子们之中择一户人家养老。

    如果二老手里余下的钱财已经所剩无几,那也没什么好说,就看儿女们的良心奉养了,若是家资丰厚,所余仍多,那么二老百年之后,这笔钱只是象征性地给其余几房子女一些,最大头是给侍奉他们养老的那一房继承。

    说起来,这还是《买活周报》之上,两个临城县、许县的老丈人投文讨论之后,得出的结论呢,认为如此一来,子女们至少都可以得到父母的一点帮助,也算是全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情谊,但若想要继承更多,便要看在老人暮年时的照料了,照料得精心,多拿遗产也是应该,若是那等只知道索取,还十分理直气壮,将父母差使到老的不孝子女,一文钱不多给他们,也是应当应分的。

    这样的办法,虽然并非强制,但仔细考虑,却很适合买活军这里鼓励分家的政策,尤其是手握遗产大头,死后再凭遗嘱分配的想法,是很合乎家长胃口的,要比原本强制大量分给长子的做法灵活得多。子女们各自有了指望,岂不是都来轮流讨好双亲,使父母免去子女凉薄之叹?虽然也有老规矩一定和长子住的人家,但也有宋家这样,先把成年孩子分出去的做法。

    这个做法,如今就显出了作用,老三犯事,受到连累的是父母、妻子,还没分家的四弟,已经分出去的老大、老二如今看来暂且是无事的,若是那种阖家住在一起的,全家都要跟着进去,谁能在外奔走援救,或者说得直白些,谁能来帮这户人家看守一下门户呢?

    果然,又过了几个时辰,正是中午下班下学的时间,就只见五六个人推了几辆板车,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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