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二十一章 建制 (第3/5页)
,只要大宋接受朝贡,就算承认了琉球的“番邦”身份,大家在这里称王称霸,也就没人管了。 好嘛,我堂堂二十一世纪的四有好青年,在1276年变成蛮夷了。没办法,要建立政权又不触犯这些人对“叛逆”的敏感神经,只好把这顶“蛮夷”帽子继续戴下去了。 楚风从泉州请来篆刻师父,刻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印章,正式挂出了琉球自治政府的牌子,下设法科、警科、兵科、文教科、财税科、工商科、民政科。 法科主案件审理,警科侦缉巡查维持治安,兵科掌管军队,文教科推广文化教育,财税科征收赋税管理财政,工商科负责推进保护工商贸易,民政科负责户口登记和赈济贫困。 之所以搞这一套,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和宋朝官制彻底区别开,表明琉球政权的法统自成体系,不与中原王朝产生继承关系。这样一方面在实力弱小的时候,也许能以海外藩国的身份躲过元朝对残宋势力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能避免被宋朝小朝廷认为是“乱臣贼子”。 楚风自封为琉球自治政府总督,下属每科设正副科长和科员,由于人员不足,都是先搭个架子。法科长张广甫,警科长王大海,副科长刘喜,兵科和汉军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陆猛和侯德富为正副科长,财税科还是张广甫的科长,文教科长曲海镜,工商科楚风自己兼任,侯德富文笔顺溜,又兼了民政科的科长。 仍然是为了避免和宋、元的官制相混淆,所有的官职都只规定了官俸标准、职权范围、上下级从属,却没有品级。 本来三千多人,后世一个行政村的级别,不需要这么详细的政府机构。但楚风特意设置的这个自治政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以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